发布:2026-01-27 11:27:36 作者:企研会
经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办公会研究,决定聘请江振国为研究会的研究员,同时担任企业文化专委员会的主任以及企业法治网企业文化专栏主编,负责企业文化专业委员会的组建及专委会的工作。聘任期自本决定做出之日起三年。
在工作过程中,不得以研究会职务从事违反国家法律与规定的任何活动,不得从事营利性宣传或经营活动,不得私自收受任何财物。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法学会及研究会的工作规定,或者工作开展不力,研究会有权撤销任命。
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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