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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研究员的决定
发布:2022-04-21 17:10:10 作者:企研会
经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办公会研究,决定聘请胡炜笛为研究会的研究员,研究领域为不良资产处置。聘请刘晖、徐晓颖为研究会研究员,研究领域为知识产权。自本聘请决定做出之日起,聘期三年。
在工作过程中,不得以研究会职务从事违反国家法律与规定的任何活动,不得从事营利性宣传或经营活动,不得私自收受任何财物。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法学会及研究会的工作规定,或者工作开展不力,研究会有权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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