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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加盟的“呷哺呷哺”火锅店是真的还是假的?
发布:2020-07-26 11:10:24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呷哺呷哺”火锅店的虚假广告的不正当竞争案。X公司在B网站上发布呷哺呷哺加盟信息,但实际上,这个呷哺跟我们熟悉的呷哺小火锅没有任何关系,法院最终认定X公司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和不正当竞争,判决X公司和B网站连带赔偿呷哺呷哺公司经济损失。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呷哺火锅在餐饮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呷哺呷哺” 商标也是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知名商标,X公司从事餐饮行业,应当知晓呷哺公司的知名度,但其仍在发布的信息中使用“呷哺呷哺”字样进行宣传和招徕加盟,足以让相关公众误认为其小火锅加盟项目是呷哺公司的项目,或与呷哺公司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B网站有偿为企业发布招商信息提供网络平台,由于其未尽到了相应的管理和审核义务,在事实上为X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构成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商家应当诚实经营,踏踏实实树立自己的品牌和服务才是长久之计,而网站作为信息发布平台也应当尽到合理审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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