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治理
腾讯与老干妈到底谁错了,怎么解读?
发布:2020-09-18 22:10:20 作者:李可书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可书
1、事件回顾
从不打广告,没有银行贷款,靠着一瓶小小的辣椒酱,年销售40亿,甚至成为拯救中国留学生的“圣母玛利亚”,老干妈制造了中国品牌的一个传奇。而老干妈与腾讯的广告合同欠款纠纷案,也在短短两天时间内,各种反转,堪称离奇。
6月30日,针对腾讯请求查封老干妈公司1624万财产一事,腾讯回应称:此事系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千万元广告,但无视合同长期拖欠未支付,腾讯被迫依法起诉,申请冻结了对方应支付的欠款金额。
据了解,2019年3月,腾讯与老干妈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腾讯投放资源用于老干妈油辣椒系列推广。腾讯方面称,腾讯已依约履行相关义务,但老干妈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腾讯多次催办仍分文未获,因此不得不依法进行起诉。
此时在当日晚间就出现反转:老干妈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并没有与腾讯有任何的合作,老干妈公司回应称,腾讯公司被骗了,老干妈公司已经向警方报案。
7月1日,贵阳警方发布通报称,腾讯和老干妈千万广告合同纠纷,系不法人员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目前,三人因涉嫌犯罪已被刑拘。
2、律师解读
从警方公告上来看,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公章,冒充老干妈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了涉及金额特别巨大的合作协议。但结合腾讯企业自身建立的诈骗风险预防机制和法务部门专业能力,显然不符合常理;涉案三人与老干妈公司究竟存在何种特定关系,也不得而知。
根据腾讯广告公众号对外披露的《腾讯广告平台资质要求》,结合本案情老干妈公司需要提供的主体资质证明应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商标授权书等,协议上必须加盖公章。是犯罪嫌疑人有预谋地诈骗还是腾讯公司审核流程不够缜密,仍有待后续观察。
从贵州警方的通报来看,犯罪嫌疑人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并加以倒卖以获取收益。其礼包价值据“潇湘晨报”报道:如果腾讯拿出5亿元点券用于活动,那么根据腾讯商城的点券价格,5亿点券相当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果这些点券私下贩卖,售出金额实际不超过100万元。犯罪嫌疑人宁愿背负案值上千万元的刑事风险,换取可能不足100万元收益,显然风险收入不成比例。
案涉双方对于腾讯公司是否催告的事实各执一词。腾讯方声称,此前已经数次催促老干妈缴纳欠款。而老干妈公司保安部门负责人回应称,此前从未有过联系。况且腾讯旗下游戏对老干妈公司的宣传推广行为已持续一段时间,是否可以据此推测老干妈公司对此是知情的,仍需进一步观察。
对于本案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李可书律师进一步表示,本案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要点,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被认定为“伪造公章罪”或“诈骗罪”,以及腾讯公司在合同签订时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即主观善意,与犯罪嫌疑人在合同签订时是否具有权利外观。
本案中,腾讯公司在协议磋商过程中至少自身是存在过错的,不仅是对审查对方身份、对比印章真实性、结合对方市场背景、催告付款等方面工作存在缺位。不过腾讯公司签订合同时是否善意无过失,有待进一步司法认定。更重要的是,一旦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被司法机关定性为“伪造公章”或“诈骗”,签订合同的过程当然不构成表见代理,因为被代理人对于伪造公章的行为防不胜防。
因此,本文就目前掌握的事实认为该行为并不构成表见代理,老干妈公司无需作为合同相对人向腾讯公司担责,反而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腾讯公司赔偿对其造成的财产、商业信誉损失,腾讯公司则可以不当得利为由向老干妈公司请求支付广告费用。对于该合同的法律效力,李可书律师表示,犯罪嫌疑人签订协议的行为如果构成表见代理,那么合同当然是有效的;若不构成表见代理,那么其行为可以评价为狭义的无权代理。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8条规定,无权代理行为人签订的合同,代理人未予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因此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效力关键在于被代理人是否追认。
从警方公告上来看,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公章,冒充老干妈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了涉及金额特别巨大的合作协议。但结合腾讯企业自身建立的诈骗风险预防机制和法务部门专业能力,显然不符合常理;涉案三人与老干妈公司究竟存在何种特定关系,也不得而知。
根据腾讯广告公众号对外披露的《腾讯广告平台资质要求》,结合本案情老干妈公司需要提供的主体资质证明应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商标授权书等,协议上必须加盖公章。是犯罪嫌疑人有预谋地诈骗还是腾讯公司审核流程不够缜密,仍有待后续观察。从贵州警方的通报来看,犯罪嫌疑人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并加以倒卖以获取收益。其礼包价值据“潇湘晨报”报道:如果腾讯拿出5亿元点券用于活动,那么根据腾讯商城的点券价格,5亿点券相当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果这些点券私下贩卖,售出金额实际不超过100万元。犯罪嫌疑人宁愿背负案值上千万元的刑事风险,换取可能不足100万元收益,显然风险收入不成比例。案涉双方对于腾讯公司是否催告的事实各执一词。腾讯方声称,此前已经数次催促老干妈缴纳欠款。而老干妈公司保安部门负责人回应称,此前从未有过联系。况且腾讯旗下游戏对老干妈公司的宣传推广行为已持续一段时间,是否可以据此推测老干妈公司对此是知情的,仍需进一步观察。对于本案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李可书律师进一步表示,本案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要点,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被认定为“伪造公章罪”或“诈骗罪”,以及腾讯公司在合同签订时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即主观善意,与犯罪嫌疑人在合同签订时是否具有权利外观。本案中,腾讯公司在协议磋商过程中至少自身是存在过错的,不仅是对审查对方身份、对比印章真实性、结合对方市场背景、催告付款等方面工作存在缺位。不过腾讯公司签订合同时是否善意无过失,有待进一步司法认定。更重要的是,一旦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被司法机关定性为“伪造公章”或“诈骗”,签订合同的过程当然不构成表见代理,因为被代理人对于伪造公章的行为防不胜防。
因此,本文就目前掌握的事实认为该行为并不构成表见代理,老干妈公司无需作为合同相对人向腾讯公司担责,反而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腾讯公司赔偿对其造成的财产、商业信誉损失,腾讯公司则可以不当得利为由向老干妈公司请求支付广告费用。对于该合同的法律效力,本文认为,犯罪嫌疑人签订协议的行为如果构成表见代理,那么合同当然是有效的;若不构成表见代理,那么其行为可以评价为狭义的无权代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8条规定,无权代理行为人签订的合同,代理人未予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因此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效力关键在于被代理人是否追认。
 
 
相关推荐

关注企业法治网微信公众号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