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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问】财务舞弊新境界
发布:2020-07-25 15:28:09  

浏览了中国证监会最近公布的财务舞弊案例,不由慨叹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已然进化到了新的境界,在新境界中,传统的舞弊高风险领域和异常财务指标变得都不太明显了。

1.舞弊高风险领域不明显

从行业上看,农林牧副渔依然是造假重灾区,但不少业务稳定、业务链条复杂的制造业也加入了造假行列。从业务上看,新的造假更多基于日常的业务之上,不再有意创造或选择过程简单、毛利丰厚的特别业务。

2.舞弊财务信号不明显

毛利率异常和资产异常是常见的财务舞弊信号。但系统化的造假格外重视利润表指标的变化,舞弊所构建的毛利率、收入成长率等财务指标甚至比实际指标看上去更为正常。虚构利润但不形成长期资产、存货或应收应付款等明显的异常资产,而是直接隐藏于看上去最容易证伪的银行存款,或者直接通过体外融资进行资金循环。

下面看两个2020年新公布的典型案例,看我们体会一下上市公司的舞弊新境界。

一、甲上市公司

公司属于电子产品制造业,是行业内的领先企业之一,据年报披露,从2018年的下半年起,行业的下游市场下滑,竞争加剧,产品毛利下降,行业陷入衰退。公司以产品的自主生产、销售为主,经营模式稳定,也没有非实物的交易形态,不易突击利润。产品销售中,公司的境外销售全部采用经销代理模式,这是唯一较为确定的舞弊高风险领域。可惜的是,目前上市公司年报已不再披露任何客户和供应商了。

1.能否发现利润表异常

甲公司上市第2年即开始持续三年造假,通过与更正后报表作对比,可以分析利润表两项核心指标“毛利率”和“收入增长率”是否异常。

以下是报表更正前后的对比:

注:舞弊的第2年存在并购,修正后收入增长率是剔除并购增加的营业收入后的增长率。

舞弊的第1年(上市第2年)毛利率和收入增长率都有小幅增长;舞弊的第2年,虚构的毛利率甚至还低于真实的毛利率,修正后的收入增长率为0(而同口径下实际增长率为11%);舞弊的第3年,增长率在行业陷入下降周期后两项指标都出现下降。

从舞弊报表的体现来看,不得不说,舞弊报表所体现出的指标更为平滑,更像是一个常见的刚刚上市后小幅增长随后增长停滞的正常制造企业。

2.能否发现资产异常

根据舞弊恒等式原理,再看一下资产科目,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是:长期资产正常、存货正常,应收账款的占比较高且存在异常波动。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见下表:

与正常年份相比,存在舞弊的第1年和第2年看上去更具有指标的合理性,只有在第3年才出现应收账款异常增长,而这个指标其实也接近于舞弊第2年的真实指标。

3.舞弊的方式

甲公司的系列资本运作非常具有代表性,一上市实际控制人就质押套现了绝大部分股票,由于主业持续不振,紧接着就开始筹划并购重组,其后为挽救股价下跌又是增持又是回购,无力回天后找到接盘机构准备卖掉控制权,最后因资金链断裂而突然爆雷。

持续的资本运作需要稳定的业绩支撑。提供根据行政处罚书里的描述,甲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领导了长期的系统舞弊,通过实际控制的供应商虚构采购,通过境外的经销商来虚构境外销售,并合理匹配了收入和成本。造假资金属于体外循环,来源是未披露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体外借款。正是由于并非通过虚构资产转出资金,故舞弊第1年和第2年的报表资产科目几乎没有虚增,第3年由于体外资金链断裂才导致了账面应收账款的猛增。

二、乙上市公司

乙公司属于特种建材制造业,细分行业龙头。近几年,行业整体面临发展低迷和竞争加剧的双重压力。乙公司自2014年以来就是持续寻求跨界重组,但一直未能成功。公司以产品的自主生产、销售为主,经营模式稳定,也没有非实物的交易形态,不易突击利润。不存在明显的高风险领域。

1.能否发现利润表异常

以下是毛利率和收入增长率在报表更正前后的对比:

对于一个细分行业龙头,毛利率和收入增长率的突然下降并不正常,舞弊年度的指标整体看上去可能更具有合理性,唯一的异常在于舞弊第1年的收入下降但毛利率反而升高,或许公司可以解释成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下格下降或技术进步导致材料耗用下降等原因。

2.能否发现资产异常

根据舞弊恒等式原理,再看一下资产科目,正常得出的结论是:长期资产正常,应收账款、存货正常。存在异常的是货币资金,舞弊的两年明显存在“存、贷双高“的迹象,但这个信号更多是代表可能存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的对比见下表:

只在舞弊的第1年存在比较明显的存、贷异常,但第2年又恢复了正常。实际情况是,舞弊期间的确存在货币资金大量虚增,但大部分是被实际控制人占用,只有少部分是虚构收入回款形成的虚假资产。

3.舞弊的方式

由于主业持续不振,乙公司从2014年就开始寻求重组,并且是大股东让出控制权的跨界重组,重组方案多次被否而最终无果,新的资本方深度介入其中,一度成为第一大股东。

持续的资本运作需要稳定的业绩支撑,实际情况是,在乙公司大规模舞弊的两年,最终业绩也只是微利。根据行政处罚书里的描述,乙公司的系统舞弊的方式比甲公司要简单一些,乙公司没有虚构采购,而通过虚增产量减少产品单位成本,并将虚增的产量通过虚构的销售虚增了收入。在资金方面,乙公司伪造了定期存款合同,通过虚假记账来虚构销售回款,同时为了掩盖虚假存款,还伪造了存款利息。

乙公司只虚构收入很容易导致毛利率和单位成本的显著异常,所以公司两年虚构的收入规模分别占实际收入的15%和18%,相对比较有限。

综上以上两个案例的分析,比较悲观的结论是,财务舞弊的这种新境界,足以让“异常毛利和异常资产”的舞弊信号失灵。在年报的非常有限信息内(现在的年报甚至都看不到客户和供应商的任何信息),几乎很难认别出经心设计过的系统舞弊。

对舞弊动机和舞弊风险的识别仍然是规避舞弊公司的前提。对舞弊动机进行更深入的洞察,需要高度结合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过于频繁、激进,华而不实,实质上并不能改善主业的资本运作,对已沦为资本运作平台的上市公司更需敬而远之。对行业和业务要具有“专家级”的深入见解,对主业持续不振且盲目寻求业务转型的公司,对于行业陷入衰退而业务却逆势增长的公司,这些深入了解可以判断出其最可能的业绩趋势,并观察到其并不显著的财务指标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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